团委工作
中央戏剧学院共青团组织机构构成
一、中央戏剧学院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央戏剧学院团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我院团员定期召开代表大会。
其职责为:
1、听取、审议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根据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北京市委和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讨论和决定我院共青团的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3、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
共青团委员会一般由书记、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等7—9人组成,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成员。成员须经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团委书记一般由35岁以下具有团籍的青年党员教师担任,人选由院团市委同意后,经院党委批准产生。
二、在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出的共青团中央戏剧学院委员会作为团的领导机关,履行团员代表大会职权,执行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院共青团的工作。团委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
团委书记、副书记由团委员会选举产生,领导全院共青团工作。
在两次团员代表大会期间,经共青团北京市委同意,院党委可以任免团委书记、副书记。
三、团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团总支部”。各团总支部受院团委和各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负责开展本单位共青团工作。
团总支部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3—5人组成,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成员。成员须经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团总支部书记一般由35岁以下具有团籍的青年党员教师或学生担任,人选由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经院团委批准产生。
四、团支部委员会,简称“团支部”。各团支部受各团总支部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负责开展本单位共青团工作。
团支部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3人组成,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成员。成员须经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团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青年团员担任,人选由上级团总支部批准产生。
五、根据实际需要,各团支部可设置团小组。
团小组有小组长1人,每届任期一年。团小组长一般由本单位青年团员担任,人选由上级团支部批准产生。